《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12月1日施行,为此,本报记者就百姓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省法制办负责人——遏制看病难看病贵的“撒手锏”本报记者
省政府颁布的《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的政府规章,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近日,本报记者就老百姓关心的几个问题,采访了省法制办负责人。 问:看病贵、看病难是老百姓一直反映很强烈的问题,其中“看病贵”中“大处方”是病根之一,《办法》对此有哪些规定,或者突破? 答:针对“看病贵”的措施有:第一,要求医院类医疗机构都要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非正常使用控制制度,每月对本单位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对使用量、使用金额出现异常的,要进行合理性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第二,各类医院都要建立处方评估制度,按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比例,每个月对处方进行合理性评估,对有滥用药物、不合理用药的处方,对处方医师要进行处理,并记入医师考核档案。第三,规定处方和价格清单必须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医疗机构要公布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的价格,使就诊者能够了解、对比具体的药品价格。 问:医疗器械和药品回扣等问题,一直是非常敏感的话题,《办法》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禁止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使用过程中,或者假借赞助、损赠、技术开发等名义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同时,明确禁止了医师利用急诊手术、异地会诊、出诊等机会,要求或者变相要求就诊者向其指定的单位和个人直接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问:对老百姓反映的“看病难”问题,《办法》有哪些扶持措施? 答:“看病难”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办法》对村卫生室的药品储存条件放宽了要求,可以没有冷库(柜)和阴凉库。相关从业人员通过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免费培训,就可以从事配药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人民政府承担。 问:机器看病、天书处方等现象,也是老百姓很关心的问题,《办法》作了怎样的规范? 答:医生处方要规范,用中文书写,杜绝“天书”处方,药品要用通用名称,儿童用药处方要作专门管理。 |